云南拿出“真金白银”政策举措 政策红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0-02-18  来源:互联网 

消费日报网讯(王鹏) 2月12日,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办,发布会上云南省发改委解读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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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立足云南实际,既考虑应对当前疫情的需要,又兼顾稳定全年经济运行的需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稳定经济运行。《意见》从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履行手续,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等7个方面来解决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由政府领导挂钩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重点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市运行、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在疫情防控前提下正常生产。减免房租、优惠电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企业年内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至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方面的支持。对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优先保障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快速通行。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做好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展期还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协调服务保障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修春表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稳定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云南省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云南省确保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释放政策红利,共同推动云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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