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学习宣传贯彻《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启动仪式

2021-03-17  来源:互联网 

   3月17日,李沧区物业管理中心举办学习宣传贯彻《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启动仪式并进行了培训。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参加启动仪式的有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部分居委会代表及物业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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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沧区物管中心将继续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新修《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活动主体权责意识,提升整体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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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寇光军指出,新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一次在党建引领下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进的积极尝试,对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它在互联网召开业主大会、编制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支付令、应急物业服务等一系列的创新,可操作性强,对青岛市的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纠纷的解决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他要求各单位一是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条例》;三是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广大城市居民的行为,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知程度;四是不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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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仪式结束后进行了新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杨广宏律师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重点解读《条例》中关于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党建机制、构建互联网管理方式、规范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对业主大会编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方面的内容。

 

   李沧区物管中心将继续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新修《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活动主体权责意识,提升整体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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