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回应“危险门”,自称尚有10多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未使用

2018-09-29  来源:互联网 

大健康9月28日消息,今日晚间,迪安诊断发布《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针对证券网发布的《危险的迪安诊断》报道进行澄清,主要从公司资金情况、应收账款和存货事项、商誉事项、投资效率、青岛智颖股权转让和商业模式六个方面进行说明。

《危险的迪安诊断》报道于2018年9月21日发布于证券网,称迪安诊断存在“定增规模大缩水”、“危险的资金链”、“应收款大增”和“商誉悬顶”四大问题。发布之后,文章被其他财经媒体转载,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对此,迪安诊断回应,该报道所涉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巨大、资金链紧绷”、“2018年上半年应收账款显著增加”、“坏账准备计提等会计政策明显比同行业更加激进”、“被收购公司真实经营状况成谜”、“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不高拉低资金使用效率”等内容存在歪曲报道情形和夸大描述,对投资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在资金链方面,该报道指出,“而目前迪安诊断账面上的货币资金只有5.35亿元,不仅不能覆盖有息负债总额,更是连短期有息债也无法覆盖,短期偿债压力巨大。因此,此次定增计划至关重要。”对此,迪安诊断回应,“该论述不符合财务管理常识。公司留存现金并非只为等待偿还短期债务,公司会通过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方式合理安排资金经营流转及债务偿付。融资及偿债能力方面,公司尚有10多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未使用,4亿元中期票据可置换重新注册发行,8亿元超短融已注册尚未发行,均可有效补充流动性要求,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有效扩充资本金,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尤其可满足长期资金的需求。”

在应收款方面,该报道指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应收账款显著增加”、“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上低于同行公司”、“高额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会计政策明显比同行业更加激进”。对此,迪安诊断回应:“2018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系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所带来的增加,还原期初加回后较年初增长23.42%,与收入增长相吻合。”

在商誉方面,该报道由商誉事项推断的“被收购公司真实经营状况成谜”等相关结论。对此,迪安诊断回应:“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相关公司运营正常,尚未发现明显商誉减值迹象。”

以下为澄清声明全文:

1、关于报道中提及的有关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

2017年9月,公司启动了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2018年4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审核要求和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等要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18年8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文;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在顺利推进过程中。

报道以“目前迪安诊断账面上的货币资金只有5.35亿元,不仅不能覆盖有息负债总额,更是连短期有息负债也无法覆盖”得出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巨大、资金链紧绷等结论,相关论述不符合财务管理常识。企业经营中,资金管理的原则之一就是在保证合理的资金需求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货币资金冗余沉淀。公司留存现金并非只为等待偿还短期债务,公司会通过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方式合理安排资金经营流转及债务偿付。

融资及偿债能力方面,公司尚有10多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未使用,4亿元中期票据可置换重新注册发行,8亿元超短融已注册尚未发行,均可有效补充流动性要求,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有效扩充资本金,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尤其可满足长期资金的需求。另外,公司近两年已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渠道网络与服务平台的搭建,未来随着新设网点逐步盈利、创新模式带来更高的业绩回报、特检领域的业务放量、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的加强、融资结构的不断优化,企业的内部造血能力将逐步增强,进一步降低财务杠杆风险。

2、关于报道中提及的应收账款和存货事项的说明

2018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系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所带来的增加,还原期初加回后较年初增长23.42%,与收入增长相吻合,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增收入的情况。公司主要客户为公立医院,发生坏账风险极低,故公司坏账政策中的1-6个月坏账计提比例为1%,符合谨慎原则,同行业公司金域医学、达安基因对1-6个月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1%及0.5%,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没有明显差异,不存在显著激进的会计政策。

关于存货,公司2018年6月末的存货金额在扣除合并因素后较年初增长9.79%,与营业收入增长相吻合。公司存货主要为诊断试剂及诊断仪器,试剂存货均在保质期内,公司销售的诊断仪器数量,均在与各大医院客户签订有效订单内,存货周转处于良性循环,存货的保质期内预期出现呆滞的可能性很小,故公司未计提跌价准备。

报道中有关“公司2018年上半年应收账款显著增加”、“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上低于同行公司”、“高额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会计政策明显比同行业更加激进”等相关论述有明显的夸大倾向性,误导投资者。

3、关于报道中提及的商誉事项的说明

针对商誉事项,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其中第二个问题对公司商誉事项做了全面、详细的回复,其中也包括报道中提到的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对于青岛智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智颖”),公司在收购青岛智颖时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交易相关比率均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告,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其商誉规模较大主要系其经营规模较大所致。

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相关公司运营正常,尚未发现明显商誉减值迹象。

报道中由商誉事项推断的“被收购公司真实经营状况成谜”等相关结论和夸大描述在未完全了解公司已披露信息的情况下,危言耸听,对公司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4、关于报道中提及的投资效率的说明

报道仅通过2018年上半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来推断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差,存在逻辑上的误导。2018年上半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中一部分为产业基金,根据按成本法核算企业会计准则,持有期不确认投资收益,于产业基金清算后确认收益;另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公司持有的浙江博圣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圣生物”)股权(含以前年度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2018年上半年投资收益的减少主要原因为2018上半年持有博圣生物的股份比例下降等原因所致。

5、关于报道中提及的青岛智颖股权转让的说明

报道中,作者对青岛智颖的股权转让的价格确认、杭州海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杭州海鲁”)出资方是否为关联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存在质疑。

杭州海鲁为公司参投的产业基金之一,其他合伙人为独立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陈海斌以及青岛智颖的各个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并购基金方式,以较小的成本择机进行产业整合,实现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为正常的资本运作方式。同时,杭州海鲁在收购青岛智颖和将其转让给公司时,均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且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公告,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6、关于报道中提及的商业模式的进一步说明

公司在IVD行业深耕20余年,一直是模式创新的先行者,从最初的1.0版的产品代理到2.0版的服务外包,再到3.0版的合作共建,公司不断摸索和调整

商业模式,寻求一个能够最大化发挥公司优势的商业模式。目前,依托于这三种模式的有效配合,公司以打造“医学诊断整体化服务提供商”平台型企业的战略定位,深化“服务+产品”一体化战略实施,高度重视合作共建等创新业务模式的推进,加强与地区龙头医院在区域检验中心等方面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增强与医院的合作深度与黏性,提前布局未来行业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发展方向。

随着国家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医保控费、分级诊疗、两票制、阳光采购、医联体等行业新方向、新政策、新模式连续出台并实施执行,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洗牌加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上中下游企业均在积极进行转型,未来的竞争必将是规模和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公司三种商业模式的有效配合,能够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的不同需求,为不同医疗机构提供整体化解决方案,有助于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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