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干警合法权益

2020-07-15  来源:互联网 

  本报记者 罗 颖  □ 张 伟

  近日记者在四川达州市采访时了解到:有人通过私刻公章、伪造公文而非法获得的七本房产证造成数十名公安干警的正常安置耽搁了三年之久,至今没有解决。该事件今年6月3日有了初步进展——达川区公安局起诉达州市自然资源及规划局,要求法院撤销这七本靠弄虚作假办出来的假房产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发文,建议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予以处理。

  该事件源于2007年1月,达州市政府公开拍卖原达县公安局看守所的土地,重庆渝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合法拍得土地所有权。2012年10月,四川时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渝中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时泰公司接盘进行开发。达川区公安局数十名干警都是拆迁安置户。而当时泰公司准备启动开发时,一个名叫周元力的人拿着七个房产证与时泰公司交涉,声称他的这七个房产证是时泰公司开发的这个地块上原来的房屋,如果拆建,则今后需要还住宅6000多平方米,商铺1200平方米。时泰公司看着七本鲜红的房产证,暂时认账,并按周元力的要求支付了108万的过渡安置费。

  但时隔不久,时泰公司经过多方了解,这七本房产证是靠弄虚作假获得的,时泰公司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6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分别向达州市行政复议中心及达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起诉,要求撤销7本骗取的房产证。有关法定部门认定周元力办证所依据的材料是伪造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事一直都未得到妥善的解决。

  该项目牵涉到原达县公安局几十名干警的正常拆迁安置,但因为周元力非法占有7个房产证一事的影响,时泰公司根本无法正常开发,所有干警的正常安置,一直都未得到妥善的解决。因此,原达县公安局数十位干警曾于2019年到省委巡视组达州工作组投诉,并且呼吁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周元力的造假行为对广大正常拆迁户的合法利益造成的严重影响。巡视组高度重视此事,并督促相关部门立即依法妥善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达川区公安局专门多次开会专题研究,认为此事严重侵害广大干警的合法权益,如果不予以纠正,落实《民法典》将成为空话。干警既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同时又是普通的消费者,只要是依法消费,不管是什么人,都应得到合法的保护。因此,2020年1月15日,达川区公安局向通川区法院提起诉讼,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第三人周元力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撤销周元力、共有人董霞非法获得的“达州市房权证字2012071300128号”《房屋所有权证》。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20年6月3日作出(2020)通川法建第2号文司法建议书。建议书认为:达州市房产管理局办理周元力的七个房屋转移登记时依据的材料系虚假材料;该转移登记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建议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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